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我机构及员工未受到任何单位的惩罚。 分类: 奖惩结果公示作者:北斗社工2023年1月10日 16:24文章导航上一页上一文章:关于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下半年与利益相关方是否有交易情况的声明下一页下一文章:深北斗〔2023〕6号 关于组织开展机构2022年第四季度表彰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2025年度1月-6月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奖惩情况公示2025年7月2日 10:36关于2024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行业典范褒扬活动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2025年3月11日 19:362024年度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奖惩情况公示2025年1月14日 14:32关于开展我市社会工作行业自律自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5日 19:422023年度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奖惩情况公示2024年1月13日 15:282021年度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奖惩情况公示2022年6月30日 18:00